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社会民生 > 道德与法 > 正文 >

北邮一院长冒领68万科研经费终审获刑十年半

2014-06-07 21:51:38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利用科研项目资金发放的漏洞,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宋茂强,伙同其妻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昨天记者获悉...

  利用科研项目资金发放的漏洞,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宋茂强,伙同其妻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昨天记者获悉,宋茂强因犯贪污罪,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案由

  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

  现年57岁的宋茂强曾是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被学生们称为“交换机王子”。法院认定,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宋茂强在担任北京邮电大学“面向新型网络应用模式的网络化操作系统”子课题的团队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批和分配科研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的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68万(税后实际所得57.1072万元)据为己有,并以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的方式应对财务审计。

  2012年7月5日,宋茂强主动到案,赃款已全部退赔。

  受审时宋茂强辩称,他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冒领68万元是用于系统维护、保养和团队建设等事项,为项目维护经费。他被审计机关调查前,其妻将部分款项转存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他并不知情,故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宋茂强已经构成贪污罪,鉴于他在案发前退还了全部赃款,并且是自己主动投案,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宣判后,宋茂强提出上诉,称自己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他的辩护人提出,宋茂强全额退赃,希望二审法院从轻或减轻对宋茂强的处罚。

  >>终审

  去除一审附加刑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