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叫做“事实胜于雄辩”,而证据更是胜过无穷谎言。南沙群岛到底属于哪个国家,不是由谁说是谁就是谁的,历史和法理依据都证明,南沙群岛的主权毫无疑问地应该归属中国。请网友们看事实和证据: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翻阅史籍,无论汉唐,还是宋元明清的史籍记载,都明白无误地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可上溯到汉朝。不仅有东汉杨孚《异物志》的记载,还有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着《扶南传》的证据,除明确提到南沙群岛,并对其形态描述道:“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唐宋元明清五代,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元代汪大渊所着《岛夷志略》中的“万里石塘”就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
二、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史册的记载,正是开发的记录。从发现南沙诸岛开始,中国人民就到南沙群岛从事开发渔业生产了。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铺前港和清澜港渔民及文昌县渔民到南沙群岛去捕捞海参等物。1868年《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船于每年十二月或一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返。”清末以来,我国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各地渔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岛去捕鱼,其中以文昌、琼海两县最多。《更路簿》正是记载了渔民从文昌、琼海两县,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更路簿》有力证明了中国人民明清以来一直在开发南海诸岛。
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不仅有中国史料证实,更有外国史料记载。日本小仓卯之助《暴风之岛》记载1918年他组织的探险队到达北子岛时发现3位“文昌县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调查时看到北子岛有中国人2名、南子岛有中国人3名住在那里。日本《新南群岛概况》记载,中业岛有渔民“栽种之甘薯”,“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并种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据1933年9月法国出版的《殖民地世界》杂志所载,1930年法国炮舰“马立休士”号测量南沙群岛的南威岛时,岛上即有中国居民3人;1933年4月,法国人强占南沙9岛时,见各岛居民全是中国人,南子礁上有7人,中业岛上有5人,南威岛上有4人,南钥岛上有中国人留下的茅屋,水井、神座等,太平岛上有中国字牌,指示储粮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