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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刊文:在深化改革中加强武警部队法治建设

2014-06-07 20:17:34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公布施行将近5年,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武警法律法规制度、提高武警部队依法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水平,是加强武警部队法治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专门指出:“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为武警部队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公布施行将近5年,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武警法律法规制度、提高武警部队依法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水平,是加强武警部队法治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

  进一步理清推进武警部队法治建设的思路

  适应党和国家深化改革的要求,从战略和全局上谋划和推进武警部队法治建设,为武警部队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指导思想摆端正。武警部队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必须服从于党的领导。改革和加强武警部队的法治建设,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和意义,要始终贯彻和体现党对武警部队的绝对领导是一条重要原则,始终能够保证和实现党对武警部队的绝对领导是一个重要目标。因此,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武警部队法治建设的根本依据和遵循,作为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的指导方针。

  把建设目标搞清楚。武警部队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的系统建设,有效地维护和发展武警部队的现代化、正规化、法治化建设,确保武警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打仗,打胜仗”。所谓系统建设,就是以武警法为龙头,以武警部队任务范围规定等法规为主干,由国家法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法规、解放军四总部和武警部队军事规章组成的,内容协调、范围确定、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门类齐全的武警部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这样的体系,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筹划、明确责任、逐一实现。要注重规范的全面性,确保武警部队各项工作均有法可依,没有重大缺漏。

  把现实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武警部队在执行任务中涉法问题日益增多,法治建设要适应武警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的需要,加快现有法律规范的整合、优化、梳理和完善,加快武警法律法规制度可用性、适用性、好用性建设。武警组织和人事法律制度完全适用解放军发布的军事法律、规章,在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附则中涉及武警部队如何适用时,采用“执行”“适用”或“遵照”的法律用语;在涉及武警行为法律制度方面,相关的附则中采用“参照执行”的法律用语,有的法律直接规定武警部队可以制定变通规定。法治建设要把带有幅度性的规范或要求,变成明确的、可操作执行的硬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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