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军事天地 > 网友分析 > 正文 >

不明真相者:法律惩治中的无度,才导致了社会的乱象丛生!!

2014-06-07 16:01:08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最近读到了一份署名为“联合国”公布的全球国民素质排行榜,不知是哪个联合国搞出来的,竟是日本第一,美国第二,法国第三,荷兰第四,俄罗斯第九...

  在一个像这中国这样大的国家,要真正实现量与衡的统一本身就有很大的难度,而要实现律与度的统一就更加难上加难,这就严重地掣肘和削弱了国家政权与官员特权和人民大众对利益与权力诉求的博弈与争夺中对“度”的掌控,即使是相同的法律条款在制裁违法犯罪过程中,实施惩罚时的度(尺度)就总是掉链子,就总是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现象。比如同样是抢劫钱财犯罪,抢劫银行十万元的案子,罪犯可能被判死缓,而诈骗几百万也就判几年,同样是贪污犯罪,从几年前的贪污一百多万判死缓,到如今贪千万的判无期,贪污七八千万的也是判无期,贪污上亿的还是判无期,也许过不了多久,再挖出了个贪污几亿几十亿的,估计还得判无期,这就造成了部分官员不怕贪,就怕贪不到,不怕贪得多,都怕贪得少,这一现象就是有律而无“度”才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

  那么该如何去掌控惩治贪污腐败与违法犯罪时惩治的度呢,笔者认为,任何事物都脱离不了现实生存的时空与环境,这个惩治犯罪的度也是受到时空的限制,与罪犯生活的环境分不开,与他所处的社会地位也是分不开的,既然都分不开,那就从现实现地去发现这个“度”好啦。愚者认为:惩治腐败也好,惩治其他犯罪也罢,罪犯本身是有收入的,同罪犯同级别的人也是有收入的,取其平均数去治罪好了。例如,东部某个市长案发了,他有工资的,一个月的工资奖金待遇补贴合计就算10000元,一年是12万,十年是120万,按他还能活五十年来算也就600万的正当收入,你不是已经贪污了1000万吗?是不是已经把二辈子的钱都赚到手啦,那还活着做什么?就不用活啦!让你接着活,那就是让很多人没法活。再者说啦,所有贪污犯贪到手的钱还只是利益链条中的一个零头,因贪污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国家与人民大众的利益受到的损失,如果计算起来各个都是天文数字。

  国无度则乱,法无度则恶欲丛生,行无度则善恶不明。只有把惩治犯罪的“度”拿捏得准了,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才能得到遏制,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得以实现。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