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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因雾霾状告环保局 法院:不受理

2014-06-07 14:37:11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2月20日9时,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337,严重污染,健康建议:老年人、病人应留在室内,停止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对话律师: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督促执法

  燕赵都市报:李先生说您是在免费帮他打这个官司。

  吴玉芬律师:是的。我本人是环境志愿律师,有义务为环境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做为石家庄市民,本案也与我息息相关,所以我很愿意为李先生的本次诉讼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燕赵都市报:本案申请受理的过程应该算是曲折,最初为何选择去省高院立案?

  吴玉芬律师:最初选择到省高院立案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遗憾的是,在省高院、市中院该案都未能得到受理。

  燕赵都市报:也就是说您认为本案算得上重大、复杂?

  吴玉芬律师:据我了解,本案应属全国首例因为政府没有有效的履行职责,导致空气污染,进而侵害公民财产和健康权益后,由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向政府主张损害赔偿权利的行政案件,具有鲜明的公益性质,是一起典型的公益环境行政诉讼案件。

  近年来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广大民众作为最大的受害者,有权利通过有效的司法途径保障生命健康权,合法使用监督权,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积极有效地作为。

  本案一旦成立,对于推动我国的环境法治进程、唤醒广大民众关注和维护自身环境利益必将起到一个里程碑式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影响巨大,特别是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燕赵都市报:对于本次诉讼您有什么样的期待?

  吴玉芬律师:石家庄的大气污染令人触目惊心。2013年初,由亚行主导完成的《中国环境分析》报告显示,全球十大污染城市七个在中国,其中就包括石家庄。

  2010年,在清华大学、美国健康影响研究所召开的“空气污染与健康效应学术研讨会”上公布的《2010年全球疾病负担评估》就曾经指出:室外空气污染所导致的公共健康风险,每年在全世界导致320多万人过早死亡,以及超过7600万健康生命年的损失。“无救济即无权利”。现代法治社会,诉讼是保障民众权利最后的防线,我们提起和参与本次诉讼的最终目的不是与政府和环境主管机关过不去,而是督促执法。我们希望政府能够主动从被告席上走下来,放下架子,与民间的环境保护力量倾力合作,实现公民、公益律师、民间环保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合力对抗和规管各类环境侵权行为,共同推动我国环境法治进程,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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