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当事人:
政府应就环境污染向老百姓赔偿
燕赵都市报:您为什么要把环保局告上法庭?
李贵欣:非典那么严重的病毒,为啥能在几个月内被控制,因为非典发生,每个人都直面生死,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果断措施。
大气污染看上去似乎没那么急迫,因为还没有大面积的人员患病死亡,所以环保部门的治污也就没有那么有力。可是谁能保证几年、几十年之后,我们的健康没有受到当下污染的威胁?一些专家已经明确提到,空气污染对人体心肺功能会造成破坏性影响,甚至导致人减寿。所以,我们必须要对环保部门追责,如果执法到位,污染是应该能够解决的。
燕赵都市报:针对环保部门的行政诉讼大多都是申请信息公开,提出行政赔偿的您是不是首例?为什么提出这个赔偿要求?
李贵欣:据我了解,我这个应该是全国首例公民因为空气污染向政府机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环境诉讼案。
空气污染给百姓造成的损失去找谁?找企业吗?企业说,我们的排放都是达标的。而且究竟是哪个企业给你带来的损失?是钢厂,还是药厂?责任承担主体不好定。
损害已经发生,施害一方却无法确认,我就必须得找它的管理部门———环保局。如果环保部门管理到位,企业都遵守法律,按标准排放,那么空气恶化到这种程度,就说明你的标准是有问题的,应该修改标准;如果说企业没按标准排放,就说明执法有问题。总之,管理部门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之所以提出行政赔偿,是想让每一位公民看到,在雾霾当中,我们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不仅是健康受到威胁,经济也遭受损失,而这个损失是应该由政府、由环境管理部门来承担的,因为政府收了企业的税,是受益者。
我认为政府应该对每位居民进行环境赔偿,比如向每位居民发放防霾口罩,为每个家庭补贴购买空气净化器等等。不管是政府埋单,还是由排污企业共同埋单,这样的赔偿是必要的。
燕赵都市报:您有没有想过这个官司有可能会败诉?
李贵欣:我认为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我的赔偿要求即使不被支持,我打这个官司本身也是种胜利。面对雾霾锁城,牢骚声很多,但有谁真正在法律框架之内,运用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地去维护自身权益?我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唤醒”: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唤醒环境执法部门采取有力手段,让老百姓能呼吸上新鲜口气;同时也唤醒政府、立法部门关注环境问题,多方联动,大力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