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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珅发明议罪银制度:明为乾隆攒私房钱 暗地揩油

2014-06-05 16:40:5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议罪银制度是和珅发明的,这个制度是由“罚俸”演化而来。和珅发现罚俸的处罚手段能有一笔不错的收入,并且还不用纳入国库,于是就建议将罚俸制度化,一来可以为皇上攒私房钱,二来,他自己也可以从中揩油。

乾隆五十年(1785年),李质颖奏交自行议罪银十四万两、关税短少银三万余两,共十七万余两。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富勒浑代奏运司张万选因“船只缺少不能筹划添补”事,交自行议罪银三万两。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和珅、福长安代奏雅德因“浙江税务缺少”事,交自行议罪银六万两。

按乾隆的说法,议罪银制度是“以督抚等禄入丰腴,而所获之咎,尚非法所难宥,是以酌量议罪,用示薄惩”。看起来似乎于国体无损,既没有增加百姓的负担,又宽绰了皇帝的手头,还警戒了不法的官员,真是一举多得。而事实上,这却是一项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政。

贪腐政治一个不变的规律是,个人从贪腐中所得的,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比,往往微不足道。今天的官员,可以因为几万元的好处,甚至仅仅几次“特殊消费”,大笔一挥,将千万的土地批给开发商。同样,乾隆晚年从议罪银制度中得到的几百万两零花钱,给大清王朝造成的损失要以亿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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