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的原因和损失真相是一样地查不出来。但我疑心这是偷盗犯故意放火灭迹的。过不多天,我住的养心殿东套院无逸斋的窗户上又发现了火警,幸好发现得早,一团浸过煤油的棉花刚烧着,就被发现了,未致成灾。我的疑心立刻又发展了一步。我认为不但是有人用放火灭迹,而且还在谋害我了。
事实上,偷窃和纵火灭迹都是事实,师傅们也没有避讳这一点,而对我的谋害则可能是我自己神经过敏。我的多疑的性格,这时已显露出来了。按清宫祖制,皇帝每天无论如何忙,也要看一页的《圣训》(这些东西一年到头摆在皇帝寝宫里),我这时对雍正的《批谕旨》特别钦佩。雍正曾说过这样的话:“可信者人,而不可信者亦人,万不可信人之必不负于己也。
不如此,不可以言用人之能。”他曾在亲信大臣鄂尔泰的奏折上批过:“其不敢轻信人一句,乃用人第一妙诀。朕从来不知疑人,亦不知信人。”又说对人“即经历几事,亦只可信其已往,犹当留意观其将来,万不可信其必不改移也。”这些话都深深印入我的脑中。我也记得康熙的话:“为人上者,用人虽宜信,然亦不可遽信。”康熙特别说过太监不可信,他说:“朕观古来,太监良善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渐,慎之于始。”祖宗们的这些训谕,被这几场火警引进了我的思索中。
我决定遵照雍正皇帝“察查为明”的训示行事。我能想出来的办法,不过是找身边小太监来打听,再有就是自己去偷听太监们的谈话。后来我在东西夹道太监住房的窗外,发现了他们对我的背后议论,说我脾气越来越坏。我听到了这类议论就更犯猜疑。在无逸斋发现火警这天晚上,我再到太监窗下去偷听,不料竟听到他们这样的话:
“这把火没准就是皇上自己放的!”
“真可怕极了!”我回到养心殿东暖阁,心里扑扑地直跳,“他们犯罪,还想给我栽赃,真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