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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认罪不只是自我救赎

2014-06-07 21:03:4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网络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晖)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网络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晖)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数月,“秦火火”再度浮出水面,是走上审判台之时。稍微关注微博的人大概对“秦火火”都不会陌生,此人曾在网上兴风作浪,据其承认,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比如铁道部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杨澜从股市骗了几十亿元……每一条谣言都被广泛传播,既给谣言涉及者造成了极大困扰,也使网络空间谣言充斥,真假莫辨,影响不可谓不恶劣。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这是“秦火火”的一贯逻辑。从中可知,他不仅要故意造谣,还将造谣当成他的工作;他不是不知谣言的危害,而是利用谣言的危害达到自己的目的。如其所愿,“秦火火”火了,但火是火了他自己,损了他人,搞乱了网络,危害了社会。

  据报道,“秦火火”已经当庭认罪,认可公诉人指控。认罪当然是改错、自我救赎的开端,但罪已犯下,损失是无法弥补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一开始真能敬畏法律、敬畏秩序、敬畏他人的合法权益,自然就不敢乱来。“秦火火”认罪,对其他人也是一种教训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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