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明明白白的消费背后是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
为清扫这一贪腐温床,今年“五一”期间,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中央禁令下,发票如何“变形”?一张发票背后隐藏了多少潜规则?对此“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发票“变形”:公款消费下有对策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和实地走访发现,当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的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仍不在少数,发票也上演了一幕幕“变形记”:
“变形”一:巧立名目。一些单位或个人消费的款项不能通过财务制度报销,于是采用开具礼品、食品、耗材等类型发票的方式报销。
在北京一家大型商场的售卡处,当记者询问开什么类型发票最多时,工作人员说:“每家单位的需求不一样,客人要求开什么就开什么,只要商场有卖的。”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介绍,一些餐饮单位还会与一些小的办公用品公司、文具店“合作”,以稍高于营业税的金额购买办公用品发票提供给客户,据他们办案发现,少数高端会所甚至直接注册几个“皮包公司”,专门用作开发票。
“变形”二:化整为零。据一位公务员透露,当消费金额过大时,为了避免引人注意或超标准消费,通常会采取开具多张小额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而为客户分割大额发票也成了部分餐饮业主招徕生意和少数行政事业单位逃避监管的奇招妙术。今年“五一”期间,记者探访北京市怀柔区多家“农家乐”,生意十分火爆,一位“农家乐”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可以开具多张面额低于1000元的发票,有的单位集体组织活动,就是冲着这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