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后,原东三省官有土地和国有荒地变为伪满政府的“国有财产”。没有投降日伪的原东北军政界官僚的土地均被作为“逆产”没收。至1933年5月为止,伪满政府判定辽、吉、黑三省的“逆产”土地,共熟地15314万亩,荒地390万亩,合计54314万亩。熟地以辽宁省,特别是通辽县最多;荒地以黑龙江省为多,荒地面积中包括山林。“逆产”土地的标准地租平均1亩为8角5分,“逆产”熟地的土地收入约为130万元。“逆产”房屋沈阳市内约有2000间,房租收入每月约为1万元。由伪满民政部所管的官产租金每年约156700元,其中包括辽、吉、黑三省地基房屋租金、吉林皇产大租及山林山份、旗务房租等。原来的国有林场被收归伪满“国有”。据1932年伪满林政当局调查,共有林场255处,登记面积达420万公顷。原为中日合办的鸭绿江、海林、扎免三个采木公司,归日伪所有。1932年鸭绿江采木公司获利益金24万余元,扣除报效金、奖金、公积金,伪满民政部获得一半投资利益金6万元。伪满初期日伪设立大同林业公司,资本金500万元,经营吉、黑境内的国有林及原官银号所有的森林。1936年又成立了满洲林业株式会社,接办大同林业公司的一切业务,资本金500万元中,一半为伪满政府出资,另一半为“满铁”和日本王子、大仓系财阀出资。1938年该会社变为特殊会社,增资为3000万元。
六对金融业的侵掠
沈阳的边业银行于1931年9月19日上午11点被日军占领,库存查封,全部财产被日本没收,被迫停业。该行共损失放款及垫款近3960万元,现金212516万元,抵押品2500万元,寄存品420万元,应付存款5595万元,加上其他,总计损失约1542618万元。事变后各地分行被县长、商会、维持会等提借款项3万多元,12月伪奉天省政府下令禁止。1932年4月30日伪满政府公布“边业银行股份管理办法”,由伪政府管理该行股份,代行股东权利。同年6月该行并入伪满中央银行。尚未被日军占领的关内边业银行分行,所余资产为160多万元,“九一八”后则在天津另设总行,1936年经张学良批准,向关内的东北人士募集股金,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刘尚清任董事长,张学良、张作相、马占山、王树翰等9人任董事,重新向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办理了登记立案手续。未及一年,因资力不足,股东纷纷抽回股金,又变为张家的独资银行。西安事变后张学良被监禁,1937年4月该行全部停业,交给沈阳三畲堂财产清理委员会清理。
东三省官银号于1931年9月19日上午11点被日军占领,库存的16万斤黄金和200万元现洋以及文件印信均被日军劫走。该号共损失现金、存放款、附属营业资本金与往来公债、欠款、发行各种货币的准备金等,合计达4347117万元。该号安东、营口分号于9月19日被日军占领后,受到严密监视,存于日本正金、朝鲜银行的款项亦被扣留,大批现洋被日军劫走。截止至1931年12月25日,东三省官银号各分号各附属事业被地方团体提去现大洋22万余元、哈大洋2万余元、奉大洋150万元、奉小洋112万元,被军队提走现大洋近15万元、哈大洋218万元、奉大洋66万元。日伪下令禁止各方面擅自提款。之后,东三省官银号产权移归伪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