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江青,她曾提出过“想请律师替自己说话”。 1981年1月25日,江青被判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江青一直竭力辩白,许多问题都称不知道、不记得,并在法庭上胡搅蛮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