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布置为,车体由前至后分为三个部分,前部为驾驶室及发动机和变速箱,驾驶室在车体前部左侧,驾驶员后部设副驾驶员席,中部为炮身支架和火炮,后部为发 电机、燃油箱、火炮操纵装置。火炮炮管向后。车体的最后设2个登车梯,车体的装甲厚度不详,估计在10毫米上下,可防轻武器的攻击。
火炮和炮弹,是“卡尔”600自行迫击炮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威力所在。火炮为口径600毫米的迫击炮(臼炮),身管长为8.44倍口径,为5.064 米,弹丸为后装式。600毫米追击炮的高低射界为0~70度,一般常在55—70度范围内射击。火炮方向射界只有左右各4度。规定射速为6发/小时,即每 10分钟发射1发炮弹。要用吊车将2吨重的炮弹头吊到炮尾的弹槽内,再用专门的推弹杆推弹入膛,然后再将发射药推入炮膛。
由于口径巨大,其炮弹的个头和重量也十分了得。600毫米炮最初用的弹丸为混凝土贯穿弹,弹头长2.51米,重为2.17吨,内装270千克炸药。采用1 装药时,射程为2 840米;采用4装药时,初速为220米/秒,射程达4 320米。到了1942年,为了增大射程,又研制出轻型混凝土贯穿弹,弹头重1 700千克,内装炸药220千克,采用9装药时,最大射程可达到6640米。发射600毫米混凝土贯穿弹时,可以贯穿2.5米厚的强化混凝土工事,然后爆 炸,其威力之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