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的压迫使兰博回想起了当时在越战中,被日本人的凶残虐待,兰博的内心再也忍受不住这 无理野蛮式的压迫了,他打翻了警察局,在警察的追捕下,自己被迫跳下悬崖,最终被逼到山上,作为一名优秀的敌后突击士兵的兰博拥有一身绝世功夫,自以为是的警察在上中追捕兰博,没有想到的是,空手赤拳的兰博将带着M-16的警察一一制服,但是兰博并没有杀他们,放了他们一天生路,但是不服的警长回来之后,心中的愤恨,使他发誓一定要杀了兰博,但是毕竟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顶尖越战士兵岂能轻易被这些龌龊愚昧无知的警察所击倒,兰博又一次的躲过了警察的一次袭击,最终兰博的心中实在感到不平衡,内心委屈的他只有用他手中的M-16击穿警长布莱恩的脑袋,才能以平息他心中的辛酸之情。但是在罗蒙诺上校的劝说下投降了。
一方面,是美国特种部队的“游击英雄”,曾因此获得过国会勋章,现在从越南战争幸存归来,却已举目无亲的流浪汉兰博;一方面,是美国某小镇上的“土皇帝”,习惯于以个人好恶来罗织无辜者罪名,宣布“我就是法律”的警长蒂索——若要以某种笼统的政治标准来对美国影片《第一滴血》中的这两方面、两个各以暴力相对抗人物所造成严重后果的全部行为作出权衡功罪的评价,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而在“我就是法律”的小镇上,欲借助法律标准来作出这一判决,也简直是“投井下石”的荒谬了。影片的用意显然也并不在乎这里。
无疑,编导是用艺术家的社会的与人道的标准,或者说是感情的标准来作为审美评价的依据的。影片自始至终是引导观众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孤军奋起、被迫用暴力反抗暴力的兰博身上;而把批判与仇视的矛头始终针对着依仗特权、养尊处优、盛势凌人的警长蒂索。编导从骨子里厌恶与鄙视蒂索,就让这个追捕者反而可耻地伤残在被追捕者兰博的机枪下。这不是对蒂索的职位而是对他个人品质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