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2月,周恩来致电斯大林,表示希望增购5架米格-15,加上原有的米格-15,组成4个米格-15歼击机团参加朝鲜战争。由于之前苏方大力推销给中国的米格-9性能落后,无法在朝鲜与美军战斗机抗衡,数量虽然多却只能用于训练和华南东南方向防空任务,我方对此相当不满。斯大林为此两次致歉,并立即无偿援助中国372架米格-15。至1956年,米格-9全部退役。由于1952年我方提出当年为20个歼击机团装备歼击机,因此到朝鲜战争结束,苏联出售给中国约1000架米格-15。其中包括朝鲜战争后,苏军移交给我方一个师的米格-15。
1952年8月苏联开始向我方出售米格-15“比斯”改进型歼击机,年底我军已拥有6个师的“比斯”。但此时距离停战只有半年,“比斯”发挥出来的作用就较为有限了。1953年12月23日,中苏两国政府换文,苏联将制造喷气式飞机米格-15比斯(含发动机)的许可权授予中国。但后来计划改为向中国移交米格-17的生产技术。
北约组织给米格-15所起的绰号为“柴捆”(Fag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