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退休待遇或许是古代历朝中最差的,除特殊情况下,退休官员均无工资,仅可免徭役。
朱祁镇(明英宗)当皇帝的天顺二年(公元1458年)规定,对四品以上“廉贫不能自存者”,政府每年“给米五石”;朱见深(明宪宗)当皇帝时的成化末年则扩大为五品以上“给米四石”。
朱见深(明宪宗)当皇帝的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杨鼎请求退休被批准,这位赐敕而退、相当于今中央财政部长的大官,退休工资是“仍给米二石”,相当于今283斤多一点。
清代虽然有所提高,但也好不过宋代,60岁退休官员大体可领一半的退休工资,但有满汉、亲疏之别,退休待遇差别很大,有的“食全俸”,有的“食半俸”,有的“不食俸”,最不公平。
古代鼓励官员退休
中国古代官员比例分水岭分别出现在唐、清两代。1987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中的信息显示,西汉是1比7945,到唐朝突升至1比2927;清朝则达到1比911,大大高于明朝的1比2299。这与唐代科举选仕制度的确立和清代“摊丁入亩”税制的实施,有直接关系。
拿财政工资的多,老百姓的负担就会加重,政府财政压力也大。为此,历代朝廷特别是宋朝以后都采取措施鼓励致仕。
在汉代,有赠送“养牛上尊酒”的办法:高级官员奏“乞骸骨”申请退休时,皇帝往往特赐皇家圈养的肥牛1头、相当于茅台(600519,股吧)酒档次的好酒10石,以示慰抚。汉平帝执政前后,退休时直接“赐金”,多者达上百斤黄金。除了赐“票子”,有的还赏赐房子、车子(安车驷马)、医疗保险(医药)等。
这种退休赏赐为后来历代仿效。北宋赵恒(宋真宗)当皇帝时,工部侍郎朱昂退休时得赏赐:银器二百两、帛三百匹,另外还给了他一张类似今免费乘车卡的“驿券”。
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主动退休子孙还可“顶替”。不需顶替者,则退休工资加一级。王安石变法后出台新的“致仕条例”,其中有一条是允许官员带职致仕,这有点现代“停薪留职”味道。
即便是比较“小气”的明朝,考虑到退休后无俸禄,也会不时给退休人员来点赏赐“送温暖”。明朝还有鼓励退休的一招,即所谓“升级致仕”:四品以下官员按时或主动退休可官升一级,即四品享受三品政治待遇,五品享受四品政治待遇,以此类推。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退休制度主要是对当官者而言,普通公务员退休便没有这么多讲究了,直接卷铺盖走人,谈不上退休,也没有现代养老金制度全覆盖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