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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行事张扬遭皇帝记恨险遭焚尸扬灰

2014-06-05 16:27:3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公元1578年4月,也就是明神宗万历六年,首辅张居正离京,回湖北江陵老家。这一次奉旨还乡,是为他一年前逝世的父亲办理丧事;谁都有死老子的时候,但死了老子,竟劳动皇……

  公元1578年4月,也就是明神宗万历六年,首辅张居正离京,回湖北江陵老家。这一次奉旨还乡,是为他一年前逝世的父亲办理丧事;谁都有死老子的时候,但死了老子,竟劳动皇帝操心,是绝无可能的。冲这一条,张大人此行,可谓极其风光体面,极其耀武扬威。据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为这台公车开道的,除了肃静回避的仪仗队,还有:“随从的侍卫中,引人注目的是一队鸟铳手,乃是总兵戚继光所委派,而鸟铳在当日尚属时髦的火器。”

  最叹为观止者,是他此行的座驾,称得上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公车。黄仁宇对这台特制的“巨无霸”有过一段不失幽默的描写:“张居正这一次的旅行,排场之浩大,气势之烜赫,当然都在锦衣卫人员的耳目之中,但锦衣卫的主管者是冯保,他必然会合乎分寸地呈报于御前。直到后来,人们才知道元辅的坐轿要三十二个轿夫扛抬。内分卧室和客室,还有小僮两名在内伺候。”明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也感叹这台“巨无霸”之壮观:“又造步辇如斋阁,可以贮童奴,设屏榻者。”

  明、清以来,官员的交通工具为轿,二人抬者曰“肩舆”,四人抬者曰“软轿”,通常所谓的为“八抬大轿”。尤其明朝,对公车使用有极其明确的限制,在《明史·舆服志一》里可以看到:“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应乘轿者,以四人舁之。违例乘轿及擅用八人者,奏闻。”依此制度,张居正的车肯定超标。不过,作为内阁首辅兼皇帝老师,他有资格不在乎,加之奉旨回乡料理父丧,他有本钱搞特权。更何况锦衣卫主管,相当于“克格勃”首脑的冯保,跟他非常之铁,自然隐恶扬善。所以,由京城出发,在真定(今河北正定)换乘这台由知府特为他供奉的既舒适,又宽敞的“巨无霸”,一路往南,经一千多里的行程,到达湖北江陵。全城人都拥到关厢,欢迎衣锦荣归的首辅,无不希图一睹风采。然而,坐在轿中的张居正,影影绰绰,老百姓是看不到真容的。不过这台“巨无霸”座驾,着实让他的家乡人开了眼。

  普通的八抬大轿,总重约200-300公斤,每个轿夫承重40公斤左右;依此制度,张居正的座驾,至少要有1吨至1吨半的自重,否则,不可能分卧室和客室,不可能载有两位服务生,不可能载有必不可少的厨卫设备。在中国,座驾从来是官员身份的标志,过去,轿越大者官衔越高,如今,车越好者级别越高。

  从老北京胡同的宽和窄,也可判断其中住户富贵和贫穷,权势和卑贱的程度,凡有王府,官邸,俗谓大宅门者,胡同不得狭于一丈(约两米),就是为了方便前四后四的八抬大轿进出。京城有民谚云:“东城富,西城贵,南城贫,北城穷。”因此,东、西城胡同多半宽敞,南、北城胡同大都狭窄,都因轿的出入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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