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建立起严禁刑讯逼供机制,其中确立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非法证据排除和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等规则。但这些内容在《看守所条例》中都是空白。
樊崇义认为从语言到内容上,《看守所条例》都已落后于时代要求。他还表示,立法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把过去几年来的改革经验总结固定。
2009年云南晋宁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看守所声称系在押人员玩躲猫猫游戏致死。连同此后一系列看守所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看守所引发舆论热切关注。
在各界关注下,公安部开始对看守所制度进行改革。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对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说,至今公安部针对看守所已有的规范性文件达两三百件,且不乏亮点。
2013年年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被告人出庭可不穿“囚服”。程雷表示,这在公安部内部关于看守所的规范性文件中多年以前就有规定,在押人员出庭可选择穿自己的衣服。但这些规范性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需要将其上升为法律,将经验固定下来。
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在68件法律草案规划中,看守所法位列其中。
其实,早在2000年,公安部就开始着手研究修改《看守所条例》。2008年12月,中央第二轮司法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完善看守所相关立法,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监督机制”, 并将其作为一项司法改革任务分配给公安部牵头落实,国务院法制办等机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