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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价部门回应拟调整高速费质疑:因成本上涨

2014-06-07 11:07:54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一个源于广西关于举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调整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于4月30日发布后,引发了外界的关注甚至质疑。作为公告发布单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对此回应说...

  一个源于广西关于举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调整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于4月30日发布后,引发了外界的关注甚至质疑。作为公告发布单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对此回应说,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此有议论有批评,都是正常的。该局表示,作为听证会的组织方,一定充分尊重各方意见,依法依规认真开好听证会,让听证方案既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从根本上维护好人民的切身利益。

  非单一提高收费标准 价格有涨有降

  广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不是简单地提高收费标准,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结构性调整,做到“部分提高,部分稳定,部分降低”。

  根据该局在《广西日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公告,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的0.4元/车公里不变,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将一类车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4元/车公里调至0.5元/车公里;二类车、三类车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四类客车收费标准由1.60元/车公里降低至1.45元/车公里。

  公告称,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征车辆通行费。

  该局相关负责人谈到,目前外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一类车大部分为0.50-0.60元/车公里,加上桥隧收费后,部分达到0.80元/车公里以上,与外省尤其与广西地理条件相类似的周边省份比较,广西目前0.40元/车公里的收费标准总体水平较低。

  本次收费政策调整方案抽取隆林至百色、六景至钦州港、钦州至崇左等11条高速公路,对调整后的收入变化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果,按照拟调整方案执行后,将增收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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