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健保署”研拟长期依赖呼吸器维生的无意识病患,治疗满一定期限后,家属需自付部分费用,健保不再全数埋单。有医师表示支持,当病人持续治疗仍无法恢复意识,一味以呼吸器延长生命是“残酷的仁慈”;但也有民众认为,既然家属还抱持一丝希望,就该获得支持,而非被逼着做选择。
各界对此看法分歧,“健保署长”黄三桂22日表示,还要寻求社会共识,若改采部分负担,牵涉“修法”,需再召开公听会。
据台当局“健保署”统计,岛内每年约有3万名领有重大伤病证明的呼吸器依赖患者,健保全额支付呼吸照护费用,一年要用掉270亿元(新台币,下同);这些病患平均使用呼吸器6个月,约1成、3000人戴呼吸器超过1年。
黄三桂说,“健保署”希望减少无效医疗,对于无意识而长期仰赖呼吸器维生的患者,可能改采部分负担,使用呼吸照护1、2年后若要继续接受治疗,家属应自付部分费用。“健保署医务管理组长”林阿明说,若采取10%的部分负担,以住院30天内为例,每月要自付1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