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的小儿子称,父亲在外确实有女人,父母经常打架,“我爸经常打我妈,还打我和我哥,我哥被打后得了肾病综合征。我哥跟我爸不说话,我也挺恨我爸的。”夫妻俩的多位亲属也证实,李某与情人“小邢”在外同居多年。
“小邢”证言显示,她和李某从2009年年底就住在一起。2011年10月,于某曾让大儿子等人跟踪李某,找到了她的住处并打了她。李某曾告诉她,他吃了于某包的饺子后吐出一些银色的小球,感觉是水银,就不在家里吃饭了。李某还说过,于某说宁可把他打残了养着,也不愿意再让他出去。
市二中院认为,于某等3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骆某在侦查期间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交纳赔偿款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鉴于于某自首,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