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惩戒、奖励
第八条 对违反本自律公约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暂停会员单位资格并限期改正、取消会员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发布等惩戒。对涉嫌违规经营或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者,将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
第九条 遵守行业自律公约,是会员的义务与责任。专委会将根据各企业、单位落实公约的情况进行考核、评选,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建议行业非会员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觉履行本自律公约。
第十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本公约,本专委会理事会和秘书处是投诉、举报、检查、协调处理的部门。并负责监督公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公约经理事会提出,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本公约的解释权属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