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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用塑料管道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
第九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给水用(指自来水等饮水用)塑料管道行业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本行业的社会声誉和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推进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章程及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自律公约。
第二条 从事各种给水用塑料管材、管件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本会会员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 企业经营行为准则
第三条 依法经营,维护塑料管道行业的市场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和相关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章规定,不违法、违纪经营。
第四条 不偷工减料、制假贩假,不使用回收料等不合格原辅材料。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卫生要求,为用户提供合格产品及服务。
第五条 加强企业的诚信管理,不损害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重合同,守信用。
第六条 提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投标不低于成本价;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项目。不以贿赂、回扣等非法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第七条 加强相互监督,维护行业权益。如发现其它企业有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应及时向协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