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违约遭求偿721万 法院:付800元即可
2014-06-07 2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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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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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韶涵3年前在微博自行宣布和福茂唱片解约,引发青田经纪公司和福茂不满,告她违约求偿3465万新台币(约721万),台北地院认为双方合约是委任关系,张韶涵有权主动解约。

张韶涵(资料图)

张韶涵(资料图)
张韶涵3年前在微博自行宣布和福茂唱片解约,引发青田经纪公司和福茂不满,告她违约求偿3465万新台币(约721万),台北地院认为双方合约是委任关系,张韶涵有权主动解约,她没违约,但应归还2011年间青田多给付她的4万新台币(约800元)酬劳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