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新加坡后,日本第25军司令官山下奉文便与参谋长铃木宗作中将、参谋主任杉田大佐等人一起策划了对新加坡华人的“肃清行动”,要求全岛日军在三天内肃清以下人员:
1.曾经在南洋华侨筹赈会中积极活动的人士;
2.曾经最慷慨地捐输给筹赈会的富裕人士;
3.南洋华侨救国运动领袖陈嘉庚的追随者;
4.海南人(在日本人眼中,海南人均属共产党分子);
5.凡在中日战争以后来到马来亚的中国出生华人(他们被认为或参加过抗战,或厌恶日军侵略及逃避日军征用而离开中国的人);
6.凡是纹身的男性(在日本人看来,纹身的男子都是私会党徒);
7.凡是以义勇军之身份,帮助英军抵抗日军者;
8.公务员以及可能亲英之人士;
9.凡是拥有武器,并尝试扰乱治安之人士。
1942年2月17日,山下奉文命令新加坡警备司令河村三郎:“将潜伏着的持敌对态度的华侨连根铲除,以绝我军作战的后顾之忧。”参谋长铃木则明确指示:“判定出敌对分子后,当即处置(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