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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武则天清白:并未弑女

2014-06-05 16:33:2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武则天在中国历史上横空出世,是一个历史奇迹。但是,成功地获得皇位的武则天,身后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则天的历史记述中,“武则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就是典型的事件之一。

与此同时,文学家骆宾王亲自为李敬业书写了著名的《讨武瞾檄》。因为双方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檄文也有政治动员的功效,所以攻击武则天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可以说,檄文也是政治策略之一。但是,在这篇著名的檄文中,攻击武则天的时候,甚至攻击武则天“弑君鸩母”,说武则天杀害了唐高宗和自己的母亲。这当然是没有的事情。同时也攻击武则天“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这句话讲的是武则天临朝称制,唐睿宗虽然名为皇帝,其实是囚禁在别宫之中。但是,通篇檄文没有提及武则天杀害小公主的事情。如果确有其事,哪怕仅有一点点传言,骆宾王能不加以利用吗?想一想,如果武则天又杀母亲,又杀女儿,这种形象那多有利于造反者啊。但是,这篇著名的檄文并没有提到这件事。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在那个时候,在李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的时候还没有这种传言。

赵文润先生著《武则天》一书,在第四章专门列“关于小公主之死”一节,援引赵翼等学者观点,认为《旧唐书》比《新唐书》更可信。而对于骆宾王檄文不提及杀小公主之事,赵先生也认为太奇怪,如果确有此事,骆宾王会笔下留情吗?当然不会。雷家骥先生认为,武则天杀公主,“大概仅有她自己知道而已,史官不知何据而书?既然史官如此记载,则或许果真有据,后人若无确证则不宜轻易予以推翻”。其实,总体上雷先生还是倾向肯定确有其事的。

武则天杀死亲生公主这种说法,在唐宪宗时期成书的《大唐新语》中也没有出现。最早提及这种说法的应该是《旧唐书》之《武则天本纪》之后的“史臣曰”,而到《新唐书》的时候才大张旗鼓地传播开来。我们从现在的《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录文字可以看到,武则天杀人的过程是被全程记录的。一方面说武则天杀人只有武则天一个人知道,而且她不可能对别人再提起,另一方面却有一个现场全记录。这个矛盾的现象,其实是五代北宋以后才出现的。

公主之死可能的原因

我们还是回到小公主之死这件事上来。公主确实死了,这是真实的。到底什么原因呢?雷家骥先生就怀疑过婴儿猝死症。婴儿猝死症是新生婴儿头一年内最常见的死亡原因,其发生率在每千名活产婴儿中约有2—3名的死亡率,典型的婴儿猝死症好发于一向看似十分健康的2—3个月大的婴儿,小于2个月或大于6个月的婴儿较为少见。婴儿猝死症多事发突然,常在婴儿平静地安睡后,父母并未感觉有何异样,然而一段时间后却发现婴儿心跳呼吸全无,突然毫无缘由地死亡,即使病理解剖也很难发现有什么异常,这是一种至今找不出确切原因的突发死亡现象。

武则天新生女儿忽然死去,伤心是难免的,把责任推给皇后的看望也是可能的。女儿虽然也是高宗的,但是这个事件对武则天的打击更大,高宗能做的就是体贴安慰,用更温柔的爱心减轻武则天的丧女之痛。小公主事件之后,高宗与武则天的关系更密切了。新生公主之死,是一个意外。至于后来史书夸大其词的说法,都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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