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刘光典的传奇经历,国民党当局“保安司令部”对抓住刘光典十分重视,专门编辑、印刷1000本图文并茂的宣传册。有专家称,国民党当局为抓住一名中共地下党员专门编印一本书,这在当时台湾极为少见。
刘光典在被关押的近5年中,始终坚持革命信念,毫不动摇。1959年,国民党当局军事法庭经过三审,以刘光典“用非法手段,企图推翻政府并加以实施”的所谓罪行,认定刘光典“罪大恶极”,判其死刑。蒋介石对刘光典案也有批示:“此案系四十三年所破获,为何延至现在始行判决,刘犯死刑照准。”1959年2月4日凌晨,刘光典被押赴台北马场町刑场执行死刑,时年37岁,骨灰目前暂存于台北六张犁墓地。2008年,刘光典的事迹才最终搞清,被大陆有关方面追授革命烈士称号。
本文摘自《济南日报》2011.4.11第A17版,作者:薛小乐,原题:“红色特工”刘光典在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