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31日对药庆卫诉张显名誉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张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仍然保留在网页上、其发表的有侵权内容的微博1条、博文2篇,并在其微博、博客上连续30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原告药庆卫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公证费5960元。图为开庭前,张显准备进入法庭。
新闻背景: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张妙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可张、药两家的纠葛并未就此结束。药家鑫之父曾被要求兑现20万遗赠,后张妙家人撤诉。张显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发布了大量有关药家背景的言论。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认为不实,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