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也调整了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力量对比关系。网络崛起同时伴随和滋养了公民社会的成长。一方面,网络舆论成了公众表达诉求的一种重要途径;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公众作为监督主体的“实至名归”。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推进,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监督还将在我们仍未知的某些领域继续发力,并给我们带来惊喜。
要展望互联网对公权力的消解和重构并不容易。去年以来,中国新媒体舆论场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大致是:门户衰落、微博下行、微信崛起。如果说微博是个崇尚批判与解构的陌生人社会,那么微信就是一个在点赞中传递温情的熟人社会。新媒体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消解力量,它不但消解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间的边界,它甚至也消解了传统媒体与个人通信之间的边界。媒体属性还是社交属性,对于网民来说并不那么重要。对民众生活乃至中国政治生活有更大影响的倒是,新媒体还在消解社群之间、公权力机构之间的边界。
一个相对清晰且正在发生的改变在于,宣传的定义和权力架构已悄然调整。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易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就可兹引注。在这个诞生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新生机构里,主要职能被赋予了三项,即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舆情处置及构建警民和谐关系。单向度的“宣传”开始隐退,双向互动的“公共关系”走上前台。
对于政治决策来说,公共关系实则可归属于民主的一部分。经技术赋权的网络民主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