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量的走访取证后,1月17日17时许,侦查员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1月5日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其来京打工的一年里并没有挣到理想的薪水,回老家后又怕在亲戚面前丢面子,于是便产生了抢夺取款人的想法。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
取钱后最好打车离开
年关时节侵财类案件多发,提取大额现金时尽量不要单独前往,取款后要将钱装好藏好,并选择人多的地方行走,不给犯罪分子机会;如果是为家事提取巨款,取款后最好“打的”离开,如果是单位取款,最好由单位派人护送取款人并乘坐单位提供的车辆返回;在取款时,要当心身边鬼鬼祟祟之人,离开时,要提防尾随者,一旦遭到袭击,尽量大声求救,并尽量看清作案歹徒的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