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多次抢劫成焦点
庭审中,孙某的律师出示了四份新证据,分别是被抢加油站出示的收到孙某家人赔偿的收条以及被孙某掐住脖子的女员工出具的谅解书。
检方认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多次抢劫”,应当从重处罚。但与此同时,孙某在第三起抢劫中,自动放弃,构成犯罪中止,检方建议判处孙某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某的律师则认为,孙某的三次犯罪都是基于同一个犯意,又都在阎村镇内抢劫,因此不应构成“多次抢劫”,而属于“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
对此,检方认为这属于律师单方面对法律的扩大化解释。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最后陈述阶段,孙某连说了五个“对不起”:“我对不起国家和社会的培养,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妻子对我的爱,对不起单位领导的信任,对不起我的教师身份。”
等待宣判期间,旁听席上孙某的母亲趴在座位上哭泣不止,一边哭一边自责:“他什么都不和我说,我一直也放心他,没想到惹出这么大的事,是我对不起孩子。”而孙某的父亲则一边叹息一边抹眼泪。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庭后追访
“不想让学生们知道我犯罪了”
庭审结束后,北京晨报记者采访了孙某。孙某告诉记者,自己的头发是在一周内变白的:“进了看守所之后特别后悔自责,觉得还不如死了呢。”
说起自己曾经的教师岗位,孙某告诉记者:“我不敢说自己是个好老师,但至少学生们都喜欢我,我在看守所里的时候还惦记着孩子们,不知道他们的体育课有没有耽误。”说到孩子,孙某情绪稍显激动。记者了解到,案发时,孙某结婚不到一年,并且正计划要个孩子。
昨天,由于曾在公安机关作证,孙某的妻子未被允许旁听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特意安排孙某同妻子见面。妻子左手上戴着两个戒指,一个是自己的婚戒,一个则是丈夫孙某的,记者注意到,尽管看守所内不让佩戴饰物,但孙某仍在左手无名指上缠了一段白色的线。
见到妻子,身高一米八的孙某再也难以抑制感情,一下子跪在地上,向妻子说对不起。而原本强颜欢笑让丈夫别担心家里的妻子,也难以控制感情,声嘶力竭地哭了出来:“你在里面好好的,我等你,你出来之后还得给我孩子当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