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经踩点跟踪,两人在福清城区盯上了驾驶奔驰车的受害人郭某,并将其劫持到偏辟乡村后,抢走价值40余万元的财物(一块价值30余万元的手表及现金10余万元)。
据嫌疑人交代,1月25日两人抢劫各分得1.5万元后,将剩余的部分现金购买了一部二手的五菱牌小面包车和其它作案工具,准备专门用于绑架跟踪踩点使用。3月5日晚,两人蒙面持“枪”(改造过的发令枪)强行劫持郑某,抢走郑某身上财物,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通过ATM机取走6000元现金,而后将受害人绑架劫持至平潭澳前镇一山洞内,勒索500万元赎金。
据受害人郑某陈述,她被关押在黑暗的山洞里,在绑匪离开后,求生欲望让她想尽办法脱身,经10余个小时不懈努力,最终挣脱铁链、逃出山洞后。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何某兴、施某斌均已承认了他们结伙实施“1.25”抢劫案及“3.6”绑架案的犯罪事实。嫌疑人已被福清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