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河北超生女婴被抱走事件警方仍未立案
新华社12月3日以《谁该给刘老根一个公开说法?——河北安新“超生女婴”被抱走事件调查》为题,报道了河北省安新县圈头乡刘老根夫妇18年前的第三胎超生女婴出生11天后被抱走的事件。刘家24日收到了《圈头乡人民政府不予赔偿决定书》,称根据法院及检察院等机关多次审理调查,不能证实抱走超生女婴是乡政府工作人员所为,且已超过法定追溯期限,不予赔偿。
刘家认为,圈头乡人民政府强行将其超生的三胎女孩抱走,现其女儿下落不明,完全有可能死亡。刘家于今年10月23日向乡政府提交行政赔偿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90840元。
图为26日,河北省安新县,原告家属夏凤各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