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愿具名的教育人士说,在中学时代,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对有较为成熟有魅力的老师产生好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老师则要理性地控制自己的感情,明白炽热的感情之外还有一个“教师”的身份。他建议说,家庭和学校要对学生采取教育的手段,让其认识到要为自身的行为负责任,而女教师也已是成年人了,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记者手记
校园师生恋是否有悖伦理
在美国,老师和学生谈恋爱有违校规。查阅资料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都有这样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更明白地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大学已是如此,更别说是高中阶段了。
早在2年前,我国台湾也发布了“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要求大专、中小学在新修订教师聘约时,明令禁止“师生恋”,违反聘约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处分。
其实,老师是一种特定的职业,与学生发生感情了,则逾越了职业伦理。况且,师生之间是一种不对等关系,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教师的话语权往往大于学生,可能给学校的秩序、教学带来负面的影响。
笔者认为,若有勇气执起教鞭,就应为人师表。若为真爱,学生可在完成学业后再去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