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对外援助大国。其对外援助的历史较为悠久,经验也相当丰富。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就已经开始实施对外援助的外交政策。二战结束后,美国的对外援助形成规模。1947年的“马歇尔计划”对欧洲战后重建复兴发挥了重要作用。196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对外援助法》。这是美国对外援助制度化的开始。自此,美国建立独立机构“国际开发署”,统筹政府各部门对外援助事宜。根据《对外援助法》,美国确立了对外援助的基本方针以及优先目标,并在对外援助实践中对受援国要求履行诸如人权方面的政治条件。
尽管美国的对外援助制度遭到国内各方诸多批评,但无论如何它在最近数十年还是得到增强,这可以从几个方面的事实加以印证。其一,援助金额保持稳定。美国的对外援助由军事、发展和人道主义援助三块组成,援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预算和非官方捐赠,其中前者占绝大部分比重。最近几年的年度对外援助金额维持在500亿美元左右,相当于官方数据公布的中国60年对外援助金额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