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国内增进和保护人权,包括加强国家人权体系;根据国情,继续贯彻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行劳教改革,从而确保按制度行事;继续推进法治,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继续努力进一步确保少数民族享有所有人权,包括文化权。但工作组报告指出,中国对一些国家提出的有关死刑、新闻自由、宗教自由等问题所提出的建议不表赞同。
吴海龙在审议开始时发言指出,四年前接受首轮审查时,中国政府接受了各国提出的42条建议并承诺:“当中国再次接受审查时,世界将看到一个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中国。”他表示,四年后的今天,上述建议已经并正在继续得到落实,中方的承诺已基本实现。
越南、也门、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法国、韩国、朝鲜、日本、俄罗斯、英国、美国等国在互动对话中发言,就中国进一步改善其人权状况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