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从歼-31所取得的技术进步来看,至少可以这样说:我国航空工业已经从高新技术的“摸索期”发展到了高新技术的“集成期”,而且这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无论向哪个方向、哪个产品集成,其周期都将大大缩短,其水平都将大为提高。
我国研制歼-10飞机,从型号立项到生产定型,用时达20多年。而从歼-10到歼-15、歼-20、歼-31等,用时均不足10年。这里面,包括概念型预研、虚拟化设计、全景式推演,以及集成、设计、加工、生产和试验试飞等方面的技术突破,立的是头功。当然,在空气动力、推进动力、原料材料等基础科学和雷达、数据链等成套电子信息装备方面的理论积累,也起到了奠基性作用。
由此可以说,中国已经基本摆脱了“有什么技术造什么武器”、“有什么武器打什么仗”的被动局面,一个“打什么仗就造什么武器”的主动性局面正在形成。
基于此,更多类似歼-31这样既饱含现代高科技成果,又独具中国特色的新型武器装备,也必定是可以不断期待的!(军事科学院 王长勤 刘争元 马岩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