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春协会秘书长王芳萍回忆起过去,以前的小姐都坐在椅子上,一个个盘起脚来等待客人上门,等到客人进门,小姐领着进入房间进行性交易,以15分钟为单位,收费新台币1千元,娼馆老板分3成,小姐分7成。图为:2006年台湾性工作者举行游行反对处罚私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