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问题对于当今社会主义中国,则是一个伪命题。
首先,我们必须要搞清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就世界大多数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而言,政党不过是不同群体争夺利益的载体,一个政党所代表的大都是一个群体或一个阶层的利益,是不能也无法代表整个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即使通过选举成为执政党,但也只能代表更多一部分人利益而已。况且,在执政问题上存在着激烈的党派之争(其实质是不同集团的利益之争),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争夺常常处于白热化。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政党显然是不能拥有军队的,如果拥有军队,不仅国家和民众的意志无法得以体现,而且在竞争执政地位问题上也无法体现公平,甚至因此而发生武装冲突,国家永无宁日。但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与此完全不一样,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没有自己一丝一毫的利益,所争取的一切都是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党的意志体现的就是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军队服从党的意志,实质就是服从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因为有这样一个等同关系,军队理所当然地要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也只有听从党的指挥,才能体现作为国家和人民军队的性质。对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确信,我们的军队能够始终不渝地坚持自己的性质。这个性质是,党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这可以说是对我军性质及归属最科学的概括。由此可见,使我军脱离党的领导的所谓“军队国家化”的言论在社会主义中国是毫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