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7日,当时的副总参谋长的曹刚川传达了中央军委的重要决定,这个实际是军令状的重要决定要求:太行发动机一是配新型歼击机(歼10),二是作某型飞机的后继动力(歼11B)。因此,太行发动机是两种飞机成败的关键。空军下一步建设就立足这个发动机了,两只脚都踩在这条船上了,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这是关键中的关键,重中之重。
由于当时的轰6空中试车台是于1976年12月正式投入试飞的,已经面临退役(轰6航空发动机空中试车台1996年10月退役),太行发动机实际上没有合适的飞行平台进行领先试飞。1993年3月,一航动力所向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报告,申请提供一架我国引进的飞机作为飞行平台对“太行”发动机进行领先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