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是搞保卫工作的,他一住下,马上就明白自己已经失去自由,非常生气,又莫名其妙。这次会议开得奇怪,被批判的主要人物,却被隔离在会场之外。整个会议没有让罗瑞卿到会,全程搞的是“背靠背”的方式。哪怕让他亲耳听听别人是如何“揭发”的,哪怕给他十分钟的“最后陈述”也好。从这个层面讲,罗瑞卿还不如一个三堂会审的罪犯。
没有被批判对象,并不妨碍林彪夫妇对罗瑞卿的控诉,他们更加地肆无忌惮、信马由缰地为罗捏造各种罪名。
会上印发了十一份材料。即:
1965年11月30日,林彪给毛泽东的信。
1965年10月25日,雷英夫给林彪的信。
1965年10月25日,雷英夫:《我对罗总长的几点具体意见》。
1965年6月,张秀川:《罗总长对突出政治的错误看法》。
1965年11月27日,李作鹏、王宏坤、张秀川给林彪的信。
1965年5月20日,林办工作人员的揭发材料。
1965年10月15日,张秀川给林彪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