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美国空军和DARPA(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共同出资研发的高超声速试验飞行器X-51A再次试飞失败,这是该型飞行器连续第二次试飞失败。如果算上美军其他两个高超声速飞行试验项目HTV-2和HyFly,从2007至今美军累计进行了8次高超声速飞行试验,其中除X-51A首飞还算成功外,其余均告失败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美军高超声速飞行试验屡试屡败、屡败屡试,其背后的高超声速打击战略日渐清晰。
兵贵神速,英国空战专家汤姆·库柏曾说过,核弹头是人类追求武器威力的极限,而高超声速飞行器则是人类追求武器速度的极限。随着各国先进雷达与导弹技术的发展,美军现有的隐形飞机、航母编队等远程打击力量难以应对各种新的安全挑战。针对这一情况,美军认为急需发展不依赖前沿部署就可快速打击全球目标的战略手段。在这一过程中,突破高超声速的飞行技术已成为其实现“快速”目标的关键。
2003年,美军提出了“即时全球打击”计划,全方位开展高超声速技术攻关,近期目标是研制一次性使用的高超声速巡航导弹,中期目标是研制高超声速飞机,远期目标是发展可重复使用的天地往返运输系统。在美军的计划中,高超声速武器应具备以下4种能力:一是瞬间打击能力,美军必须能够在接到命令后,在数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内就能对全球上的任一目标实施打击并予以摧毁;二是远程作战能力,按照美国防部的要求,这一打击武器的作战距离至少在1万至1.2万公里以上;三是隐蔽突防能力,快速打击武器系统预计数年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因此该武器在设计阶段就必须充分考虑其隐蔽突防能力,以满足若干年后的战场环境要求;四是精确打击能力,由于这一新型武器系统将装备常规武器弹头,因此武器的打击精确性将非常重要,务求做到一击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