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编后的战区突出本战区内域外控制的联合作战指挥功能。
2、改编后的战区突出对战区内部队的综合训练、演练管理。
3、改编后的战区,承担本区域的边海防防御职能。
4、改编后的战区,承担本区域的联勤保障职能。
5、加强战区内的机动保障力量,增设战区直属的装备保障旅、联勤保障旅。
6、增设战区直属的电子网络对抗旅、陆航旅。
7、在重要战略作战方向,增设副大军区级的战略指挥所如对越缅方向(昆明)、西藏对印方向(拉萨)、新疆对印方向(乌鲁木齐)、对朝作战(沈阳)方向。
8、设立北方战区,战区指挥机构在北京。含内蒙、东三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北部、环渤海和部分黄海海域,北方战区空军、北海舰队。负责俄罗斯、朝鲜半岛、渤海、部分黄海、日本海、鄂霍次克海、北冰洋方向,协助日本方向。
9、设立东方战区,战区指挥机构在杭州。含山东南部、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东部、部分黄海和整个东海海域,东方战区空军、东海舰队。负责东太平洋、日本、台湾方向。
10、设立南方战区,战区指挥机构在广州。含云南、广西、广东西部、海南、南海海域,南方战区空军、南海舰队。负责东南亚半岛、南海、南太平洋方向,协助东太平洋、日本、台湾方向。
11、设立西方战区,战区指挥机构在成都。含新疆、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重庆、西藏地域。负责印度、中亚、印度洋方向(后续印度洋方向的海外基地归该战区管理使用),协助东南亚方向、俄罗斯方向。
12、设立中央战区,战区指挥机构在武汉。
含河南、湖北、湖南、贵州。承担全军的后备队角色,支援各方向。将20集团军南迁至贵州,作为长江以南的后备队。54集团军主要作为长江以北的后备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