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贿赂的厚薄,决定支持的对象。突厥与十几个中原北方政权都有政治隶属关系,这十几个政权的利益互相矛盾,有时甚至尖锐对立,在他们都向突厥求援的情况下,突厥究竟支持何方,既不取决于双方关系的近密程度,也不取决于允诺的先后,而是取决于提供经济利益的厚薄,突厥甚至不惜失去信义,撕毁以前的协议,改变支持的对象。武德元年西秦与唐朝的长安之争,就是典型的例子。薛举采郝瑗之谋,厚赂突厥,饵其戎马,以期合从并力,进逼京师。突厥答应以兵相助。但是,已据长安的唐朝,为了保护既得利益,亦遣使突厥,不仅贿以大量金帛,而且许诺割让五原及榆林二郡,唐朝所提供的利益远远超过西秦,因此,突厥不惜中途变卦,转而支持唐朝,致使西秦功败垂成,最终被灭。武德三年刘武周与唐朝的太原之争同样如此。武周以隋宫人贿赂突厥,突厥以五百骑授武周,使攻太原。武周在突厥的帮助下,攻下太原及整个河东,但是,就在武周准备乘胜前进,直捣长安时,唐朝开始反攻,突厥也一改初衷,帮助唐军夺回太原,致使武周功亏一匮,最后覆亡。突厥为什么转变态度,史书没有交代,学者们认为应是突厥转变政策,支持隋朝后裔的结果。我们认为,这应是原因之一,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应是唐朝与突厥的交易。[26]史书记载,战后突厥与唐朝瓜分战果,唐收复太原及河东大部分地区,突厥获得太原城众多美妇人,又留伦特勤及数百人“助唐镇守”太原,并留兵戍守石岭(在太原以北)以北。可见唐朝与突厥又有一次交易。这种交易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应有更多的经济内容。新旧《唐书·突厥传》记载,唐高祖对突厥“前后赏赐,不可胜纪”,“赐与不可胜计”,突厥“多须求。帝方经略天下,故屈礼,多所舍贷,赠赉不赀,然而不厌无厓之求也”,等等,可知唐贿赂突厥次数多且数量大,史书并未完全记载下来。综合所有情况可以推知,刘武周与薛举一样,也是唐朝对突厥的贿赂,断送了他们与突厥的联盟。
4,分裂操纵中原势力,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突厥社会生产结构单一,决定了其经济脆弱和不完整,平时情况下,突厥需要中原农业经济的补充,天灾地害时,更需要中原农业经济的救济,中原分裂战乱时,正是突厥攫取中原物资的最好时机,这就是突厥为什么要维持天下分裂局面的原因,也是为什么突厥在中原分裂时能够强大的原因(突厥两度强大:周齐时代、隋末唐初,都是中原的分裂时期)。
东突厥分化操纵中原势力,是隋末唐初最突出的历史现象,但并不是此时才出现的新现象。事实上,正如中原农业民族惯于使用这种手法对付游牧民族一样,突厥也早已使用这种手段对付中原农业民族。林恩显先生说,“在北亚游牧民族与中原农业民族长期生存竞争历史中,双方均善于利用对方国内的矛盾、冲突,加以离间分化,在中原谓之‘以夷制夷’;在北亚称为‘以汉制汉’,此乃敌对双方竞争中最经济的手段,可谓不出一兵一卒而瓦解敌国于千里之外”。[27]所说甚是。东突厥分化操纵中原势力的边政措施,一是沿袭了突厥的传统,二是借鉴了隋朝的经验。
北周、北齐时代,是突厥第一个强盛时期,据《周书·突厥传》记载,“自俟斤以来,其国富强,有凌轹中夏志”。“(周)与齐人交争,戎车岁动,故每连结之(突厥),以为外援。”周、齐两政权互相敌视,皆连结突厥,而突厥与北周和亲,关系更近,俟斤两度“请举国东伐(齐)”。俟斤死,其弟他钵可汗立,仍与北周和亲,周“岁给缯絮锦彩十万段”。但是,建德六年(577)北周灭亡北齐,突厥改变了态度,竭力帮助北齐复国:“齐定州刺史、范阳王高绍义自马邑战败,北奔突厥,他钵立绍义为齐帝,召集所部,云为之复雠。”以后,“宣政元年(578)四月,他钵遂入寇幽州,杀略居民”,“是冬,他钵复寇边,围酒泉,大掠而去”,等等。突厥先支持北周达北齐,后扶植北齐余孽打北周,都是为了维持中原的分裂状态,从而维护突厥自身的利益。他钵曾骄傲地说:“但使我在南两个儿(周、齐)孝顺,何忧无物邪。”典型地反映出中原分裂,突厥得利的现象。隋朝取代北周之后,突厥仍使用这套做法,支持北齐余孽高宝宁向隋进攻,只是突厥及其支持的分裂势力已不是隋朝的对手,分裂之梦彻底打破。所以说,突厥分化操纵中原势力,是有历史传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