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留还是不留?怎么办呢?同志们争论得很厉害,有的说留,有的说不留。最后,赞成留下的还是多数,张颖(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文委秘书——作者注)等几个年轻女同志都主张将这个孩子留下。当时张颖就在这里,她知道这件事。人家把孩子放在你共产党门前,就是相信你会收留。如果我们不留,别处也不好收留。但是,曾家岩的女同志都没有结婚,还很年轻,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颖她们把孩子留下来以后,年轻女同志们都拿出自己的零花钱替孩子买布料、买食品。这个做衣服,那个做裤子,喂这喂那,大家轮流照看,尽了很大的努力。但遗憾的是,这个婴儿太小太弱,当时不如现在,又没有牛奶,尽管大家细心呵护,大约两三个礼拜后,这个不幸的婴儿还是夭折了。周公馆的年轻人请附近的罗木匠做了一副小棺材,将这个婴儿葬在了嘉陵江边的山坡上。
周恩来拒吃狗肉。当年,我们在这里还喂过一只小狗,大家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贝当”,就是当时法国卖国政府的头子(的名字),相当于我们国家的汪精卫。这只小狗长得很可爱,我们在院子里各个房间出来进去,它都跟着我们。
不知道哪一天,小狗的一条腿断了,治不好了。大家不知如何处理,怎么办呢?有的同志主张杀,恩来不同意,坚决反对。他说:“贝当”给你们做了那么多事,你们既然喜欢它,为什么不把它的腿治好?还要杀它,吃它!
大家分成了两派,恩来是少数派,主张吃狗肉的是多数派。那条小狗的腿确实断了,治不好了,后来还是被杀了。那天吃晚饭,狗肉弄好了放在桌上。恩来问是什么?听说是狗肉,他就发脾气,放下筷子不吃了。因为他闻到狗肉味就要恶心、想吐。
在这个问题上,恩来落后我10年,我在江西苏区时,就学会了吃狗肉。吃惯了很香,香得很咧!(最后几句,邓大姐又是用重庆话说的,而且说得非常地道,陪同参观的人们都笑了。)
恩来“出丑”。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恩来“出丑”的事儿。记不得是哪一年了,有一次他去参加好像是苏联大使馆举行的宴会,过了晚上12点都还没有回来,而且也没有电话。当时我们是有规定的,无论在外面有什么活动,12点以前必须回来,没回来就有可能是出事了。同志们都很担心,派人在大门口等着。
后来看见他坐的车回来了,司机说他在车上睡着了,下不了车。原来是喝醉了。那天晚上,我可是发了脾气,既然叫不下来,我就让他在车上睡了一晚。他犯纪律了!我们当时有规定,就是酒不能喝多了,他喝多了,醉倒了!(众笑)
李少石事件真相。大家都知道龙飞虎(龙飞虎,新中国开国少将,曾任南方局保卫科长——作者注)写了一本《跟随周副主席十一年》,里面有些事不是那么回事儿,出版之前,也没有给我们看,就出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