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韩某远,2013年3月18日携带水果刀窜入佛山市顺德区一成人用品店,持刀威胁被害人,致人轻微伤,并抢得现金210元及价值共156元的手机2部,当天被公安机关抓捕,最终法院认定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期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韩犯于2013年9月25日转入坪石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