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撞人的地点离停车处有三百多米。东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与樟木头公安分局已联合成立专案组,目前,肇事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接受调查,初步鉴定肇事者无酒驾、毒驾。据调查及肇事者供述,其曾于2011年4月28日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惠福精神心理科门诊诊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