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社会民生 > 社会观察 > 正文 >

现代社会治理的最大难题

2014-06-07 21:03:5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行了理念上的调整完善,即从强调“社会管理”转向强调“社会治理”,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却是社会建设理念的一次彻底更新。

  自发性社会合作处于隐退的状态。自发性社会合作是人类基于情感和共同生活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原初性合作,它带有共同谋生的互惠性质,这一点在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时期表明得都极为明显。甚至可以说,从原始人类出现伊初到近代商品经济占主导地位之前,自发性社会合作一直是人类最基本的合作形式。传统中国也不例外,正如梁漱溟所言,传统的中国儒家看重人际和谐,最反对的就是基于理智考虑的“算账的生活”。但是近代以来,传统村落解体,大家庭崩溃,乡绅阶层退场,公共权力在乡村下沉后又回缩使政权在乡村日益“悬浮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在获得经济“解放”的同时也被“解散”,数亿流动人口在城乡、东中西部之间长期纵横迁徙、生活变动不居,所有这些都使自发性社会合作所需要的确定性、凝固化及情感交往等前提条件基本丧失,自发性社会合作在人们的一片惋惜声中一蹶不振,甚至是历史性退场,远离人们的视野。相应地,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如家国一体、乡规民约、户籍迁移管理等效果也就必然是不尽如人意的。

  自觉性社会合作长期处于碎片化状态。自觉性社会合作是人类基于理性判断和自利目的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现代社会合作形式,它是一种将手段与目标直接联系,为了实现自身目标而主动采取相向行动的合作。只有在商品经济大发展和自利性交易意识普及的前提下,这种社会合作形式才会占据主导地位,以法律为基本约束的规范化现代市场经济是这种合作的完善呈现。古典自由主义学者无论是经济学家斯密还是社会学家涂尔干都深信,这种自觉性合作虽然是社会个体在理性选择基础上做出的自利行为,但可以通过规范化如法治化、职业道德等,使不同社会群体规范互动,并自发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但可惜的是,当代中国的自觉性合作处于一种各自为政的碎片化状态,直接影响了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政府的合作理念调整相对滞后,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讲,管控、管制、管理的理念难以消除,权力的自我放逐难以推进,与其他社会行动主体平起平坐的心态难以适应,所有这些都必然会导致政府让渡出来的合作领域零散化,下放的权力片面化,社会治理的创新表面化。另一方面,其他社会行动主体也有合作错位之举。譬如,一些市场主体严重依赖权力,脱离权力依附状态而自主行动的能力有限;一些社会组织力量相对弱小,或者有营利的不当冲动,或者有不作为的倾向,甚至还有政治方面的目标诉求,这些都让它不堪重任;一些社会成员的现代公民意识发育程度较低,使其行动时很难遵循法治化等合作的基本要求。所有这些都决定了与西方国家不同,当代中国还没有在有机团结的基础上形成一种以自觉性社会合作为根基的社会治理格局。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