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地区间津补贴差异大
在离现在最近的一次公务员工资改革中,即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了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照方案,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方案同时提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7年过去了,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仍未出台。
其实,“地区附加津贴”早在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时就已经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由于财政限制等种种原因,国家并未就“津补贴”出台统一政策。在此背景下,各地相继自行出台了“津补贴”政策。各种名目不同、数量不等的奖金、补助、津贴、补贴令人眼花缭乱。
由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而津补贴由地方财政安排,具有一定的浮动区间和灵活性,这被认为是导致各地公务员工资差异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