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给员工发工资,用网银转账时,不小心看错了人名,1800元钱转给了他人。更糟的是,错收到工资的那个人不肯退还这1800元。
龚女士家有一个运输公司,公司有许多开车的司机。这不到年底了么,有一个姓刘的司机有急事要办,希望公司能给他开工资。上月18日,龚女士通过网银将1800元钱转了过去。过了好几天,刘姓的司机打电话催,为啥工资还没到账。这时,龚女士一查,钱转给另一个人了。刘姓司机和这个人的名字都有“超”字,龚女士转账时不慎看错了名字。这个人曾给公司配货,所以公司也曾给他打过钱。
随后,龚女士和公司其他人多次联系这个人,请求将钱返还。直到现在,仍无结果。对此,龚女士有点茫然,不知这钱该不该要。
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琼认为,从法律上讲,得到这1800元钱,属不当得利,应给予返还。如果对方不返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可索要1800元钱的相应利息。
类似龚女士的遭遇晚报曾不止一次报道,通过网银支付存在着安全隐患。而在手机支付盛行的现在,一旦手机“认错主人”,手机上的支付功能很可能被破解,丢手机的人将面对不可预知的损失。在此,本报总结提醒如何保护手机上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的安全。